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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川    发布日期:    查看:32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应用,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江西省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3〕35号)(以下简称“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立项建设通知”,详见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从学校在招专业的本科课程中,遴选建设基础良好、产教融合教学初见成效的校企合作课程进行立项建设,计划校级立项15门,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4门。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课程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经过教学运行的本科课程(省级立项要求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教学)。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共同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与课程建设取得一定成效。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课程思政、实践教育等方面有一定建设基础,积极促进课程内容与企业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突出学生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考核。

(二)课程申报主体要求。鼓励课程申报主体采用校企双负责人模式。申报课程若由我校课程负责人牵头,课程团队核心成员则至少包含一位企业方人员,课程按需要组建3-8人的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核心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我校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企业方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对应的产业领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见附件2表格最后一列)。

(三)设立产业学院的各单位,须至少申报一项。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课程内容。企业深度参与课程建设,校企联合开展课程结构优化、联合组织课程教学、联合编写课程讲义。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产业变革新技术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实现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坚持理论实践一体化,突出学生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的考核,实践性课时比重不少于30%。

(二)创新教学方法。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等,对课程进行整体规划,科学合理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建设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鼓励在行业企业真实场景开展沉浸式实景、实操、实地教学的课程,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积极开展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促进教师教学方式由讲授式为主向参与式为主转变。

(三)改革评价方式。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企业参与度,将企业实际应用案例作为考核内容的组成部分,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强化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校企合作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四)推进团队建设。鼓励高校培育和引进行业权威、领军人才、大师名匠担任课程负责人,从企业选聘一批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参与课程建设,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专任教师每5年须有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一线的实践经历,全面提升团队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持续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虚拟教研室等专门基层教学组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充分激发教师的教学活力,实现广泛的教学成果转化与优质资源共享。

四、建设管理

(一)建设周期。立项课程参照“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一流课程项目建设指标体系”(附件5)开展建设工作。自立项建设结果公布之日起,应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3年。

(二)项目验收。学校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和管理。2025年中开展项目建设中期检查,2026年底组织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课程项目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被撤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类项目。

(三)建设期内,通过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立项的,按“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立项建设通知”要求进行建设管理,不再参加校级验收。

五、经费支持

课程立项后,学校按校级一流课程标准拨付建设经费,若课程获得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立项,学校视情进行经费追加。

六、申报流程及要求

1.宣传发动。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充分挖掘特色优势,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指导,尽可能扩大教师参与面。

2.材料审查。各教学单位须对申报推荐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查,以及对课程政治性、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3.材料报送及网络填报。申报课程需提交《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一流课程项目建设申报汇总表》和《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一流课程项目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3)。各教学单位需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word电子版发送至513203673@qq.com,纸质版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交至黄家湖校区综合楼101室(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82293381)。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3日期间登录学校申报网站(学校官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http://ecjtuit.zlgc2.chaoxing.com),按照教师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完成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的上传(包括10分钟说课视频),逾期系统关闭,停止申报。

4.校级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产教融合程度、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并公示立项课程名单及省级推荐名单。

5.省级推荐申报。推荐省级申报的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11月15日前登陆“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jxooc.com/),进入“申报专栏”,下载阅读申报操作指南,完成线上填报《省级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确认推荐课程,学校将统一对说课视频拍摄、申报书撰写进行指导)。

 

附件

1.关于开展首批江西省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一流课程项目建设申报汇总表

3.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一流课程项目建设申报书

4.教师申报项目使用手册

5.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一流课程项目建设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0-25至2023-11-0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2023校企合作一流课程建设项目